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關于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意見》緊緊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目標任務,立足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從多個方面系統部署了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具體路徑。
一、強化涉農審判執行,維護鄉村和諧穩定
《意見》強調,要依法妥善審理涉及農村土地“三權分置”、鄉村產業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農產品生產銷售等各類糾紛案件,保護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破壞耕地、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筑牢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司法防線。要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及時兌現農民勝訴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二、優化鄉村司法服務,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意見》提出,要大力推廣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多元化解。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優化法庭布局,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服務鄉村振興的前沿陣地作用。積極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為鄉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在線訴訟服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加強特色司法保護,助力鄉村產業興旺
針對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意見》要求加強對鄉村特色產業、區域品牌、地理標志、生態資源等的司法保護,依法保障農村電商、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健康發展。妥善處理因鄉村項目建設、產業發展引發的糾紛,為鄉村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四、保障農民權益,促進鄉村生活富裕
《意見》明確,要依法審理涉及農民勞動報酬、社會保障、婚姻家庭、教育醫療等民生案件,切實保障農民基本權益。在審理涉及農村“三變”改革、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案件時,要注重保護農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財產權利。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司法保護力度。
五、參與鄉村建設,培育文明鄉風
《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要通過審判執行工作,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懲治鄉村黑惡勢力、封建迷信、高價彩禮等不良現象,推動移風易俗。結合典型案例開展法治宣傳,引導村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升鄉村德治、法治水平,助力建設善治鄉村。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實施《意見》是人民法院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意見》精神實質,緊密結合本地實際,細化落實措施,確保各項部署要求落地見效,以高質量的司法工作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務和保障。
此次《意見》的出臺,標志著人民法院服務鄉村振興的司法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工作導向更加清晰,必將對推動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譜寫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